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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摄影著作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09:58

如今,各行各业都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会将自己的作品将其进行版权登记,游戏公司也是如此。那么问题来了,游戏软件长沙版权登记是否同其它作品登记一样?什么是游戏软件著作权?

这是游戏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的一种保护权益,它对于互联网游戏公司来讲尤为重要,游戏源代码泄露可以通过游戏软件著作权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简称游戏著作权。那么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否同其它作品登记一样?

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可看做软件著作权登记,两者提交的资料类似。由申请人准备好资料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为了振兴我国的产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游戏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在众多的优惠政策中,一般都要求申请优惠政策的厂商或者个人出具其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登记证书,作为其游戏软件产品的证明文件。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由申请人准备好资料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申请流程主要有以下步骤:

1.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审软件著作权登资料;

2.初审无误后出具软件著作权登缴费通知单,否则补正;

3.按照规定缴纳软件著作权登官费4.换取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

5.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通过后制证发证;

6.凭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换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申请登记软件者的情况在国际互联网上免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软件登记号、软件名称、版本号、著作权人、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同意公示者必须签字,否则将不予公示。

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同其它作品一样,但所需提交的资料稍有不一样。申请者只需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等待办理成功即可。申请的时候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别人代理申请。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侵犯著作权存在哪些犯罪主体?

任何侵犯行为都存在侵犯的主体,著作权的侵犯同样有犯罪主体。但是具体的犯罪主体有哪些呢?主要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一、著作权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主体原则上讲,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主体,但通常来说,实施本罪的自然人大多是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人。是否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并非认定自然人是否本罪犯罪主体的外在标准。本罪的自然人犯罪主体并不限于工商业经营人员。任何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只要以营利的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情节严重,都可以成立本罪。很多时候,并不专门从事商业经营的人也会对外兜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尤其是在当前网络发达的情况下,很多本来不从事商业经营的人利用业余时间,在某些商业网站上注册后就可以对外销售产品,其中不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如果以是否从事商业经营来认定本罪,就会放纵这部分违法犯罪人,不利于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单位犯罪主体成立本罪的单位犯罪主体,可根据刑法典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来确定,主要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至于是否具有国家或者国有属性,则并不重要。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国家机关,也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主体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不影响其构成本罪。而且,单位是否属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市场经济主体,对其是否成立本罪同样也没有影响。

长沙版权登记,是为有原创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准备的。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呢?就是保护自己作品、保护自己著作权人权益所进行的登记操作,它的重要性和创作者的作品同等重要。什么是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下列作品可进行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登记就是,进行登记后获取著作权登记证书。为的是,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果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就是将自己的原创作品进行登记,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该作品的权属。对于创作者来说,了解“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和完成自己的作品是同样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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