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麓区文字作品版权如何查询?

岳麓区文字作品版权如何查询?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1 08:14:10

软件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司法界对软件侵权鉴定的认定标准

我国司法界在认定计算机软件是否侵权所采用的标准是按照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来进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自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对于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法律保护形式很多,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根据软件的自身的特点,软件应用于不同的目的、表达的不同的形式,可以采用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而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又各有其特点。

1、《著作权法》保护。这种保护方式主要是根据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来保护创意的表达。美国版权作品新技术应用全国委员会(contu)的最终报告认为:就现有法律而论,著作权法是保护软件最为适宜的法律。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也是对软件进行法律保护的主要途径。但是,著作权法仅保护该软件本身的表现形式,而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方法、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

2、《专利法》保护。这种保护弥补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些不足,可以有效地保护计算机程序所体现的设计者的创意。但软件本身不能单独申请专利,而只能是从属于某一个发明的组成部分。

二、软件侵权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第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改后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软件版权纠纷的多发依赖于近几年网络的发达,有些网站或公司随意使用他人设计的软件为自己盈利,却不支付应有的版权费,一旦构成侵权,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过值得庆幸的,我国近几年对于版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许多知识著作的设计者在版权被侵犯之后都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全面了解一下关于版权登记的流程中的常见问题。

版权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版权登记与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相比于商标注册,版权认证花的时间短,可以先期把版权权利固定下来,如果有人提前抢注,可以以版权对抗商标权,宣告抢注的商标权利无效。办理版权登记的费用怎么算?版权登记,根据办理类型不同,价格从几百到上千元不等,具体可咨询知识产权平台顾问。

版权登记办理流程:1、查询作品登记条件: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2、下单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3、上报版权中心:专业顾问整理用户申请资料,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4、版权审查阶段: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5、制证发证:版权中心将证书邮寄给客户版权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一、申请作品湖南版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的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二、软件相关登记准备的材料1、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件,注意千万不要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该为原件;2、软件(程序、文档)鉴别材料A、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若不足60页就要全部提交;B、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版权是许多媒体创业者头疼的问题,图像侵权、字体侵权、音频侵权等一系列版权问题,新媒体作为新兴行业发展迅速,版权所属和版权使用两者之间的关系长期处于灰色状态,字体版权侵权是其中的重灾区。那么在日常字体运用中避免字体侵害?

1.购买字体版权。

选择免费字体是一个方便的选择,但在实际的商业使用中,免费字体反而隐藏着更多的错误。一些免费的字体网站不一定构成侵权。公司和媒体人最好购买字体版权。就像购买照片使用权、音乐使用权一样。

2.自己写字体或设计字体。

例如,部谷鸟的表情包,除了图形部分由我们的设计师自主设计外,附带的字体也是纯手工书写的,一是为了避免字体侵害,二是书写更加灵活。

PS:如果自己设计字体和书写体的使用量大的话,一定要向小部门申请字体版权保护!(结果,有人以字体版权出售发财!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3.使用超过保护期的字库。

但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根据《版权法》,版权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以来第50年的12月31日。1970年左右电脑刚刚诞生,字体版权也在最近10年左右逐渐完善,超过保护期的字库还要等50年吧。

提出著作权管辖异议所需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条件如下:

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3、形式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版权所有: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